我總覺得,家,之於我,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。
並不是說我的家庭不幸福不快樂,
只能說,誰家沒有自己那個偷偷存在於檯面下的問題,
誰家沒有你永遠都不會拿出來當做酒後玩笑的話題。
有一些話有一些感覺,是只能留給自己的。
我想也許是因為我程度上是一個孤僻的人,
家對我來說,有時候是義務大過於情感。
我總是在催促聲中,坐上尾班捷運或是公車,
跳著逃過在夜裡出來玩耍的小強,
匆匆忙忙的上樓。
而那個陳舊公寓的樓梯,就跟昨天去看的那一場戲一樣。
踏進慘白燈光下的水泥色樓梯,左手扶著紅色的塑膠把手。
即使對我來說,那些該做的事情該去的地方該講的話我都可以心甘情願的做,
我都還是清楚,那不只是感情也是義務。
我的第一個家,現在想起來長長黑黑的,
我的房間就在最後面。
我在那裡度過大部分慘白的生活,
老套的是念不完的書,和那些不被喜歡的同學等等。
以及更老套的那個沒有燈光的時間,以及所有因為父母因為自己哭泣的時間。
但我總是想回家的,
現在「家」對我來說,
其實只是像是一個概念,
是超過24小時工作後,和超過15個人長時間待在一個空間後,
我急切回去的地方。
那個地方也許有人也許沒人,
但只是我自己可以去思考,總結跟放空的空間。
這對我來說,就是家的概念。
我們不斷地在一個新的空間填滿自己,
然後又再分離切割。
被逼迫想起的,不僅僅是那些哭著跑出房間跑出家門的時刻,
那在也不存在的某些時刻,
那些用「家」作為藉口而躲在後面的時刻,
以及,現在被稱作家的地方,那些日出而作,下一個日落而息的時刻,
還有所有互相磨合的時刻。
(居+北新路二段80號4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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